1.宏观政策
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至今已实施30周年。从“第二十一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到“第二十五条 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明确规定了残疾人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二期计划》)。《二期计划》确定,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队伍,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材体系基本建成。
特殊教育曾被形容为“地球背面”的“月光教育”,而现在已得到长足发展,成为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的“阳光教育”。2020年5月,第30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恰逢全国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残障儿童家长共同关注特殊教育的进一步发展,纷纷发声,“月光教育”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得到了更大的发展。
2.热点事件
2020年5月17日是第30个全国助残日,中国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的节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5月19日,《光明日报》发布《从“月光教育”到“阳光教育”——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建言特殊教育发展》文章,引发社会讨论。
委员建议2020年进一步扩大实施15年特殊教育免费的省份,争取在“十三五”的最后一年(2020年)至迟在“十四五”的第一年(2021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将特殊教育免费涵盖至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阶段。
3.媒体评论
光明日报:从“月光教育”到“阳光教育”(节选)
以教育促进残障孩子身心发展、融入社会。
根据1987年全国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当时我国1~15岁学龄特殊儿童少年约650万人。而当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仅有504所,在校残疾学生5.2万余人。随着国家财政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增加,到2018年,特殊教育学校达到2152所,在校人数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