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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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宏观政策

202051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发布了《民法典(草案)》全文。从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到缴纳物业费、处理离婚纠纷……这部被称为社会百科全书的法典,通过7编加附则、84章、1260个条文,为民事活动的方方面面提供了行为规范和依据。该草案将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民法典(草案)》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上述为离婚设立的30缓冲期,被称作离婚冷静期

有专家表示,离婚冷静期设立的目的之一,是为了解决离婚率逐年增加的问题我国目前的离婚程序过于简单,在实践中,存在很多的草率离婚、冲动离婚的现象。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就像是给离婚增加了一道门槛

目前,社会以及网络上对此存在两种立场鲜明的看法,一种认为该规定给了夫妻双方足够的后悔时间,随时撤销离婚避免因冲动而后悔;另一种则认为,夫妻情感破裂协议离婚是权利自由,设立冷静期会导致转移财产、打击报复甚至家庭暴力等行为

2.热点事件

2020519日,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表示,拟提交关于建议删除民法典草案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条款。她认为这个条款出台的初衷本是为了避免当事人轻率、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但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绝大多数人为此买单,在已经确认失败的婚姻中被迫延长痛苦,甚至因此有可能激化矛盾,增加人为冲突,很可能结果与良好初衷适得其反。其表示,让全员强制进入离婚冷静期,是在某种意义上对婚姻自由权的背离,也是对公民理应对自我负责行为承担义务能力的剥夺。 

3.媒体评论

北京青年报:“离婚冷静期”应进一步细化规范适用范围(节选)

设计这一制度的初衷是避免夫妻双方轻率、冲动离婚,这份善意的制度得到不少人支持,但也有人持反对意见。之所以建议删除离婚冷静期,蒋胜男代表的理由是这项制度是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绝大多数人为此买单。她认为,闪婚闪离、草率结婚离婚的人不足5%,大多数人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决定婚姻大事的。所以,法律不应该用少部分人的情况一刀切地对待整个想要离婚的群体。

那么,应如何让离婚冷静期制度既实现避免冲动离婚的初衷,又能适用于大多数人的情况?笔者以为,简单删除,或者以补漏的形式指出某些情形(如家暴)不适用于离婚冷静期,恐怕都不是最优选择。好的办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