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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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公安部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安机关全面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制度,完善案件评查等问题发现机制,建立常态化执法责任倒查机制。

“聚焦执法公正,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贯穿于执法活动全流程。”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张明说,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全面强化全警法治思维,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不懈推动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安机关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制度,给公安干警办案增加了一道重重的责任筹码,也为社会公平正义增加了一道重要砝码。



 宏观政策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指出,着力建设法治公安,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等等。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指出,为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与1999年6月11日公布施行的规定相比,新规明确错案追究制,并首次将办案终身负责制纳入其中,强调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媒体评论


终身负责、责任倒查!

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检验

人民日报(节选)

根据此次公安部通报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的新成效,相关制度由“建立健全”转向“全面实行”,凸显了推行的决心和力度;从“冤假错案”扩大到“办案质量”,实现了从部分案件到办案全程的“全覆盖”追责。让确保办案质量成为执法人员的终身责任,让错案责任倒查成为避免执法失当的高悬利剑、长鸣警钟,有助于进一步扎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制度笼子。 

制之有衡,行之有度。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推动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能够进一步彰显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一方面,公安机关身处执法办案第一线,执法标准是否严格、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方式是否文明,备受各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