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拟制和办理这一部分的内容,主要就是实际工作中办理公文的流程,分为五大部分,公文的拟制,发文办理,收文办理,整理归档和公文的管理。
公文的拟制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一)公文拟制的原则
1. 拟制思想上要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 拟制方法上要实事求是,办法切实可行。
3. 拟制内容上要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
4. 拟制规范上要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5. 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考试在这里很少挖坑。
(二)起草
由发文机关的工作人员起草。
(三)审核
由办公厅(室)审核。
审核内容:
1. 理由是否充分,依据是否准确。
2. 内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3. 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4. 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
重要文稿是否经过初审。
考试在这里很少挖坑。重点就是第五条,重要文稿是需要进行初审的。
(四)签发
1.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
以某市政府为例,市政府的副职,比如分管某个方向的副市长,就算作是负责人哈。市政府的正职,比如市长大人,算作主要负责人。
2. 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
因为有的时候需要签发的文件非常多,当签发人没有时间全部都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的时候,只签名字或者签“阅”字,视为同意。
3. 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会签指的就是大家都来签发,联合行文以最后一个负责人作为成文日期。
发文办理
(一)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考试中常考公文的拟制与发文办理的顺序。
收文办理
(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二)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这里要注意和发文办理中的“登记”区分开,发文办理和收文办理都有“登记”这一流程,但是含义完全不一样。
(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
(四)承办。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
“承办”就是具体的落实办理,是收文办理流程中最核心的一步。
(五)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
有些公文是不需要具体落实办理的,在部门之间传者看一下,知晓相关内容即可。
(六)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
(七)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八)常考的收文办理流程
考试中,收文流程一般不考顺序,考的是几个词的区分:
1. 拟办,指的是工作人员拟写一个大概的方案,目的是为了方便领导去看。
2. 批办,指的是领导进行批示办理。领导根据拟办的方案,做一个批示。
3. 注办,指的是注明办理,工作人员把办理的大概情况写在旁边。
整理归档
(一)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
(二)无价值的公文销毁。
个人能不能私自销毁公文,销毁公文他是要遵循一定程序的吧,需要经过领导的批准。碎纸机是用来销毁公文的。
(三)有问题的公文清退。
公文管理
(一)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二)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
汇编就是把单独以份份的公文编纂成册,绝密公文由于涉及最重要的国家机密,所以一般不得复制汇编。
(三)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
比如,现在有一份汇编本,这份汇编本中编入的第一份公文的密级是机密,编入的第二份公文的密级是秘密。这个汇编本要按照其中的最高密级机密来标注。注意,绝密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啊。
(四)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机关合并或者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
以上就是公文拟制和办理的全部流程,分为五大部分,公文的拟制,发文办理,收文办理,整理归档和公文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