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法》谈谭松韵母亲被撞身亡一案

考点背景

她是《最好的我们》当中乐观大方,惹人喜爱的耿耿;她是《锦衣之下》当中正直的六扇门第一女捕快袁今夏;她是《以家人之名》当中古灵精怪的邻家小妹李尖尖;她还是最近刚刚得到母亲被撞身亡一案审判结果的谭家女儿谭松韵。一个原本美好团圆、喜迎新春的跨年夜,却因为一场车祸,让几个家庭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作为小粉笔很喜欢的女演员谭松韵也因为这场车祸永远的失去了母亲,成为了受害者家属。愿逝者安息,那么今天小粉笔就带大家来回顾一下案情始末,以及此案当中涉及到的考点。

案情始末

案件发生在2018年12月31日夜里,当晚8时许,被告人马明弘与张亚等人一起在四川叙永县城区某KTV唱歌、喝酒。随后在23时许,又到某夜宵店吃夜宵、喝酒。离开夜宵店后,马明弘驾驶小型汽车往西外街方向行驶,23时5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叙永镇中环路与西大街交叉路口时,从后面撞上道路右侧同向行走的被害人黄某、杨某、陈某。事故发生后,马明弘驾驶车辆逃逸,在将肇事车辆停放后,到朋友张亚位于泸州市江阳区的家中躲藏。事故发生后,现场路人随即拨打120、110,三名被害人被送医救治。20余天后(2019年1月23日),黄某因医治无效死亡。2019年1月2日,马明弘在其家属规劝、陪同下,到叙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投案,并供述了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

考点分析

考点一:交通肇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本案中,被告人马明弘酒后驾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二人受伤,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考点二:交通肇事后逃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因逃逸行为致人死亡,是指发生事故后逃逸,导致被害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错失抢救时机而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情形。本案中,被告人马明弘虽然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但是现场有路人随即拨打了120,被害人黄某被及时送医,然后在医治20余天后因伤情严重医治无效死亡。因此,马明弘的逃逸行为和黄某的死亡后果之间不具备因果关系,不属于因逃逸行为致人死亡的情形,依法只能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之间量刑。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明弘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考点三:自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在本案中,被告人马明弘在其家属规劝、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应视为自动投案,其如实供述了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系本案的主要事实,因此,对马明弘应认定为自首。

考点四:窝藏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终判决

在本案中,张亚明知马明弘交通肇事之后为其提供隐藏住所,其行为构成窝藏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亚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20年9月19日,四川省叙乐县人民法院下达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明弘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对于谭松韵来说却再也见不到自己的母亲了,同时谭松韵方律师表示对于赔偿费用将全部捐出用于公益。最后,小粉笔再次对谭松韵的遭遇表示惋惜,同时也提醒广大学员千万不要酒后驾车,害人害己!!!!!那么,今天分享的干货你get了么?我们下期再见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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