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真题演练
(2018年辽宁省)下列对行政行为类型的判断正确的是:
A. 公安机关将违法行为人涉案的财物予以收缴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
B. 某区公安分局为邓某办理护照的行为属于行政确认
C. 房产管理部门颁发不动产登记证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
D.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假冒药品进行查封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其中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于依法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的财物以及由公安机关负责保管的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挪用、调换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收缴和追缴在性质上属于涉案财物处置措施,如果核实后发现该涉案财物属于被侵害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财物,是需要退还的。本质上看,收缴和追缴是公安机关办案时,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依法对财物实行的暂时性控制,因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项错误,某区公安分局为邓某办理护照的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是一种较为典型的行政许可。
C项错误,我国的登记种类很多,概括起来是两类:一类是确认登记,主要包括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结婚登记、收养登记、个人身份登记、特定事实登记等,不属于行政许可。这类登记属于事后程序,是保护和确认登记人的权利,而不是重新赋予其权利。在这类登记中,行政机关行使的不是行政管理权,而是以第三人的身份出现,起证实和确认作用。另一类是设立、开业登记。设立法人登记的实质是取得民事权利能力,取得行为能力。因此设立、开业登记都是行政许可。”(来源:中国人大网—行政许可法释义)由此,房产管理部门颁发不动产登记证的行为属于确认登记。
D项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查封属于一种行政强制措施,而非行政处罚。
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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