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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为你带来的是:改革开放40年大事件汇总(上),讲述1978年到1992年的历史改革大事件。跟着小粉笔一起回溯历史,增长知识吧~
改革开放40年如一条长河,日夜奔腾,润泽大地。进入新时代,回望来时路,我们实现了一次又一次巨变,迈过了一道又一道天堑,但不变的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奋斗,不改的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使命。
40年来,改革开放面临无数理论与实践难题:小到集体土地能否承包到户、个体户雇工能否超过7人;大到国有企业能否破产、社会主义能不能发展市场经济……这些“小”问题、“大”问题贯穿于改革开放的时间长河中,形成了一个个命运攸关的历史转折点、决定成败的发展关键期。这期间,中国共产党举旗定向、把舵领航,带领人民不断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境界,改革开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并不断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就。
“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条路好不好走,走在路上的人最有发言权。衣食住行日新月异,社会面貌天翻地覆,国际地位今非昔比……13亿多中国人民正以前所未有的昂扬姿态,行进在民族伟大复兴的康庄大道上。
1978年
3月,全国科学大会在北京举行。邓小平同志在会上强调“科学技术是生产力”。
5月11日,《光明日报》刊登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特约评论员文章,引发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成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伟大历史转折的思想先导。
12月13日,邓小平同志作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
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作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
1979年
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特区。
1982年
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纪要》指出:目前,全国农村已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生产队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各级党的领导应向干部和群众说明,我国农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长期不变的,集体经济要建立生产责任制也是长期不变的。
9月1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党的十二大确定了到20世纪末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使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1984年
3月26日至4月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国务院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5月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正式确定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
10月,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1986年
12月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规定》提出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可积极试行租赁、承包经营。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要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各地可以选择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
1987年
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大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内涵作了系统阐述,明确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对加快和深化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1990年
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决定开发开放浦东,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
9月22日至10月7日,第十一届亚洲运动会在北京举行。
11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1992年
1月18日至2月21日,邓小平同志视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并发表重要谈话,科学总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实践探索和基本经验,从理论上深刻回答了长期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问题。
10月,党的十四大确立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明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引导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指针。
好了,今天的历史就讲述到这里,想听1993年以后的故事,我们明天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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